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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5/4/25 9:15:39 被浏览:44次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2025年4月27日9∶00-8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2025年4月27日9∶00-8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2025年4月27日-8月3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4月27日9∶00-8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方式为:面试与试讲。资格复审和考核安排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资格初审已通过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各1份;(4)代表性学术成果材料:论著、课题、成果奖项、发明专利等。(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面试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试讲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员。
  (三)试讲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最终成绩=面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面试和试讲任一单项成绩未达70分,考核即为不合格。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若面试成绩、试讲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2710819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5271081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4月24日

  信息来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5/4/24/art_78506_11551113.html

时间:2025/4/25 9:15:39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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